困难群众的生活冷暖一直是市委市政府关注的焦点,在为困难群众送出千元补贴后,我市又把关爱的目光投放到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上。从下月起,《东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东莞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试行)》将开始试行,根据规定,家庭人均月入低于600元的可申请廉租房,低于1000元的可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记者谭倩:“这里是我市首个经济适用房和市区首个廉租房的建筑工地,根据规划这里要建设4000多套房,也就是说,建好之后,可以解决4000多个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您可以看到,现在在这个工地上,不少项目都已经建设到了第12层、13层的位置,根据规划,未来这里还要建设像小学,运动场等等配套设施。”
在这个项目中,廉租房有1500多套,分40、60、80平方米三种户型。根据《东莞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试行)》,具有本市户籍,并且家庭人均收入在本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线1.5倍数之下等条件的市民,可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我市目前最低生活保障线每月400元计算,目前人均月收入低于600元的家庭可申请廉租住房。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条件
1.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2.家庭人均收入在本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线的1.5倍数之下
3.家庭人均资产在本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线年标准的10倍数之下
4.无自有住房,或者现住房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
5.未享受过以下优惠政策:
(1)购买过农民公寓
(2)在解决农村住房难中享受过集中建房和泥砖房改造政策
经济适用房方面,根据规划,该项目中包括3200多套经济适用房,分60平方米和80平方米两种户型。根据《东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户籍,且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市户籍时间满3年等条件。也就是说,在东莞入户满三年的新莞人家庭,在满足相关申购条件时,也可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此外,该《办法》还规定,年满35周岁的单身者也可申请经济适用房。
申请经济适用住房条件
1.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户籍,且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市户籍时间满3年
2.家庭人均收入连续三年在本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线的2.5倍数之下
3.家庭人均资产在本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线年标准的20倍数之下
4.无自有住房,或者现住房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
5.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对于政府积极解决低收入人群住房难的做法,广大市民都表示欢迎和支持,同时,也有市民对具体的细则提出了建议和意见。
市民:“有这样的规定的话,对本地一些比较有困难的人来说,可能是一种非常好的一种帮助。在现在这个时候可能基本上已经没有(月收入)600块以下一个月的,如果你能把这个标准提高一点的话,可能对东莞本地人来说,可能很多人都会适合。”
市民:“现在的工资一般都在1000块左右,但是你说600块钱(才能申请廉租房)太低了,至少定个1000块钱,1200块钱。”(东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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