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我市将实施城乡统一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参保人在指定的医院住院,可以享受到更多实惠,住院报销比例将从以前的70%提升到95%,参保人一年最多可报销4万元。
为了让更多人认识新的社保制度、了解相关的规定,今天上午,社保部门在全市各地举办咨询活动,宣传“医保”制度改革后的相关规定。
根据《关于建立东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通知》,从明天起,我市将正式实施城乡一体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农医保参保人的住院和特定门诊待遇与职医保的银卡参保人实现了统一,参保人按相同的标准缴纳医保费,享受相同的医保待遇。其中,111万农医保参保人的住院及特定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由每人每年3.5万元提高到4万元,其中,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费报销比例由原来的70%提高到95%,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则100%报销。住院医疗费报销比例目前全国最高。
市社保局局长梁冰:“过去的农民医疗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这两网变成了一张网,就是说让在东莞工作生活的所有的人都参加到这个基本的医疗保险当中,真正实现统一资金管理,统一缴费水平,统一报销待遇,实现了社会保险的公平性。”
据社保部门介绍,参保人因疾病住院就可以享受到新的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报销方式以医院现场结算为主。
住院医保待遇的计算公式如下:报销金额=(住院医疗费用-自费项目-起付标准)X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以参保人在南城医院住院总共花费1万元为例,按照新标准,扣除自费支付的药物金额3000元,再减去南城医院的等级起付标准400元,所得的差再乘以95%,这名参保人大概可以报销6200元左右,这比以往的报销的4600元增加了1600元。
此外,从10月1日起,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还将延伸到门诊医疗,参保人缴纳了相应的门诊医疗保险费后,到指定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看小病,也可报销60%的门诊基本医疗费,并不设封顶线。这意味着医保制度从过去的保基本、保大病、保住院,变为一个既保住院又保普通门诊的基本医疗保险,这一政策惠及431万人,其中受益最大的将是新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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