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治摩4号”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清溪镇将对达到使用期的摩托车进行上门催缴,各村居要在5月30日前完成催缴工作。
根据市“治摩办”下发的报废摩托车名册,清溪镇共有2240辆摩托达到使用期限,名册上详细地列出了车主姓名、居住地、车品牌、车牌号、发动机型号等信息。清溪镇“治摩办”要在5月30 日前对这些车辆逐一上门催缴,同时收缴摩托车的行驶证原件等有关证件,以便办理车辆注销手续。催缴工作完成后,清溪镇“治摩办”将派车回收,对未能催缴的报废摩托车在花名册上注明该车的去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