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今天连续召开两场专题调研座谈会,就“如何加强村(社区)组织建设,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听取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市政协副主席林明枢、游敏达、朱伍坤出席座谈会,分别与市民政局和市农业局就“我市村(社区)组织建设基本情况”和“我市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情况”进行了深入探讨。
根据市委作出的解放思想讨论活动专题调研课题及领导分工安排,市政协负责“如何加强村(社区)组织建设,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这一课题,课题内容分解细化为“社区组织与管理”、“社区自治与服务”两大方面。座谈会之后,市政协还将深入各镇街村(社区)开展调研分析,形成专题调研报告,为市委进一步加强村(社区)组织建设,制定可行性政策措施,为实现社会协调发展提供参考和依据。
据了解,我市从2002年开始实行“村改居”,至今已有156个村委会改为社区居委会,加上原有的50个居委会,现在全市有206个社区居委会,384个村委会,共590个基层自治组织。在社区建设过程中,社区居委会职责不够明确、服务功能不够完善、建设发展不够平衡、建设法规不够健全等问题也越来越突出。为理顺社区组织机构,完善社区管理服务,我市计划实行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良性互动,改革的方向是整合社区资源,设立社区政务服务中心,为社区居民提供“一站式”服务。依托社区服务中心开展社区服务活动,逐步培育社区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形成社区居民自我服务的良性互动机制。
我市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于2002年开始试点,2004年7月全面铺开,2006年全部完成。我市采用“一刀切断、固化股权”的方式对农村集体经济进行股份制改造。改制完成之后,建立和健全了与城市化要求相适应的集体经济的效益机制、积累机制、监督机制和分配机制;建立了551个股份经济联合社和2499个股份经济合作社,119.2万名村民成为了股民。
由于股份制改革是农村经济体制的一次重大变革,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深化。因此,我市将积极加强股权管理,保障股东利益;建立完善集体经济组织的法人治理结构;理顺党组织、自治组织与集体经济组织的关系;统筹衔接非股东村民的养老保障,衔接新旧组织信贷关系;进一步推动股权量化,探索集体股权改革,逐步推动政经分离,以股份制改革促进农村社区的管理和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