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交通局综合行政执法局12月28日正式成立,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市港航管理局同时挂牌,至此,全市交通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基本完成。
交通部体改法规司副司长柯林春、省交通厅厅长张远贻、副市长梁国英等共同为东莞市交通局综合行政执法局、道路运输管理局、港航管理局揭牌。
新组建的市交通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整合了市交通局、市公路管理局、市公路桥梁开发建设总公司、东莞航道局、市交通运输管理处以及市港务管理局、市地方公路管理总站的执法职能,统一以市交通局的名义,集中行使公路运政、水路运政、公路路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交通规费征稽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权。而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则实施对全市道路旅客运输等行业的管理,市港航管理局将负责全市水路运输和港口行业的管理。
市交通局局长韩任海表示,新的体制运行后,不仅有效降低了执法成本,提高了执法效率,另一方面,也有效分离了审批许可、执法和监督职能。
市交通局局长韩任海:“审批是一个独立部门,比如说审批线路、审批车辆、发放的证件从汽车运输管理来说,就由道路运输管理局来负责这个审批,但是执法就是由综合执法局,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来进行执法,这样子把审批跟执法分离出来。交通局作为对执法部门、执法程序、执法人员进行监督。”(记者 钱丽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