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13日),清溪交警大队对13名符合交通协管员招聘条件的“摩的”司机进行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培训。这些“摩的”司机经过培训合格后,清溪交警大队将从中选出6人招聘为交通协管员。
据介绍,下一阶段,清溪镇将组织各村(居)统筹、核查未转型就业的“摩的”司机人数,并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就业培训,逐步、分批次解决“摩的”司机就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