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社会治安工作力度,社会治安环境明显好转,市民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不断提高。省综治委日前公布了全省2005—2006年度社会治安综合管理考核的得分情况,我市取得了92.47分的优异成绩,被评为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优秀市”。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志庚对此专门作出批示,希望各级各部门以此增强抓好治安的信心和决心,统一认识,把治安工作持久深入抓好。 今年6月,省综治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考核工作组对我市2005—2006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了检查考核。考核组点评:东莞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产业结构、人口结构、经济发展速度的影响,面临的治安形势严峻,但东莞的魄力与威力,让惠及千万人口的平安工程进步神速。在这一次的全省社会治安综治考核中,东莞市取得了92.47分的优异成绩,省综治委用了“魄力大、力度大、成效大、威力大、影响大、进步大”的评语肯定了东莞的成绩。 7月,省综治委在各市自评、检查考核组评分、省统计局调查得分以及省直有关单位提供数据的基础上,对各市的得分进行了汇总统计,并于8月和9月分别召开省综治委五部委联席会议和省综治委全体委员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省综治办《关于全省各地级以上市2005—2006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汇总报告》。 《报告》评价,两年来,东莞市委、市政府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上认识到位,思想明确,将综治工作纳入党委政府抓科学发展、促社会和谐工作大局,形成了组织领导强势和长效工作机制,尤其注重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通过开展“端窝”、“断腿”、“清源”等专项工作,切实解决影响社会治安的源头性问题,措施得力,成效明显。 据了解,2005年我市共立刑事案件44576宗,2006年共立刑事案件35358宗,同比下降了20.7%。其中抢劫、抢夺、入室盗窃的案件立案分别比上年下降14.2%、31.37%、26.8%。市民对我市的社会治安状况满意度也由2006年初的43%上升到了年末时的86.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