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按时缴纳房屋契税的市民要多掏腰包了。本月起,签订购房合同后没按时缴纳房屋契税的市民,将从合同签订的第31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金。由于滞纳金是按日征收,滞纳的时间越长,需要缴纳的费用越多。
记者在南城行政服务中心契税征收点看到,和前几天那种排长队缴契税的热闹景象相比,现在这里是冷清了不少,只有少数几位市民在办理契税。
童先生去年买了房但一直没缴契税,得知现在要加征契税滞纳金,一大早就来缴纳契税,但由于超过了8月31日,他除了要缴纳房屋契税,还需缴纳滞纳金。
市民童先生:“晚了313天滞纳金交1251块,很是冤枉的,是不该出的,早几天最起码我不需要交这个滞纳金。”
不少缴了滞纳金的市民认为,超过8月31日才几天,就要缴纳这么多滞纳金,实在是“冤”。
市民:“肯定不舒服,三四千块钱等于一个月工资了。”
记者了解到,契税滞纳金虽然是从本月1号起按日征收,但滞纳天数并不是从本月1日为起点计算。
市财政局农业科副科长叶丽云:“滞纳金的计算不是从9月1日开始,而是从纳税人签订购房合同第31天开始计算,比如说某个市民他买房子,2006年6月1日签订购房合同,那他如果是没有按时去办理契税纳税申报和缴纳税款的情况下我们要计算滞纳金是从2006年7月1日开始计算。”
滞纳金计算方法:
滞纳税款所属期在2001年4月30日以前的:滞纳金=滞纳税款X千分之二X滞纳天数
滞纳税款所属期在2001年5月1日以后的:滞纳金=滞纳税款X万分之五X滞纳天数
据财政部门统计,目前,全市已有约9成购房者按期办理了缴税手续,还没有缴纳契税的市民应及时缴税,避免更大的损失,在8月31日前办理了缴税申请但还没有缴税的市民,在收到财政部门的通知后也需要及时缴税。(记者:谭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