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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时至24时是“死亡时段”
http://www.sun0769.com  2008年04月11日 09:07  东莞阳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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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交通违法是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     图片来源:广州日报

    夜间缺乏良好光照,是交通事故的高发期。昨日,东莞市交警支队公布3月份交通事故分析情况显示,18时至24时是交通事故导致死亡人数最多的时段,占全部死亡人数的四成多。

  死亡时段在夜间

  上月东莞交通事故427宗,死亡38人。没有特大交通事故发生,交通事故宗数与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5.32%和持平。

  “死亡人数最多的时间段在18时至24时。”市交警支队交管科一负责人说,而交通事故发生次数最多的时间段在11时至14时。

  “夜间行车缺乏良好的光照,主要靠车灯照射来观察路面动态,司机的视野受到很大的限制,而且灯光随车晃动,使驾驶员对地形、障碍等的判断更困难,易产生错觉。”该负责人提醒,司机夜间行车要加倍小心。

  行人交通违法可拘留

  前不久,一辆小型客车正行驶在广深高速公路上,驾驶员为避让一横穿高速公路的行人,将另一行人当场撞死。交警部门最后认定,被撞行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3月份,行人、非机动车违法引发交通事故宗数共28宗。”该负责人说,行人、非机动车违法引发交通事故的,也要负责任,甚至会面临拘留的处罚。

  “机动车驾驶员违法,仍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该负责人说,3月份,一些驾驶员不按规定使用灯光、超速行驶、酒后驾驶、逆行、抢行、违法占道行驶、未按规定让行等违法,共引发交通事故338宗,死亡23人,行为分别占交通事故总数的79.16%、死亡人数的60.53%。(记者 刘志斌 通讯员 阎海滨)


来源:东莞时报 编辑:邵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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