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见义勇为牺牲的林炳镇。 记者方光明翻拍
记者昨日从东莞市民政部门获悉,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去年1月在中堂勇斗歹徒的25岁陆丰青年林炳镇被追认为革命烈士。其家属将享受一次性抚恤金和定期定量抚恤金。东莞市相关部门与中堂镇将于近日一起前往陆丰看望其家属,并送达烈士通知书。
据了解,林炳镇为维护社会治安英勇无畏,冲锋在前,献出了自己的生命。根据民政部《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第三条第五项“为保卫抢救人民生命、国家财产和集体财产壮烈牺牲”规定,去年12月5日,省人民政府批准追认林炳镇为革命烈士。
根据相关规定,林炳镇的家属将享受一次性抚恤金和定期定量抚恤金。其中,一次性抚恤金为林生前工作的80个月基本工资总额,定期定量抚恤金则根据林户口所在地人民生活水平而定。两种抚恤金都由其户口所在地的财政承担。东莞市相关部门与中堂镇有关负责人将于近日前往陆丰看望林炳镇家属,并送达烈士通知书。
■事迹回放
颈部流血追歹徒20米
2007年1月29日15时,中堂诚惠百货商店路段发生抢劫案。林炳镇从一广告公司洽谈业务出来,放下自行车抓住已摔倒在地的歹徒。后被歹徒刺中颈部右侧。
林炳镇用手按住颈部流血不止的伤口,强忍剧痛向歹徒逃跑方向追赶,追了20米后,终因伤势过重,失血过多,于2007年1月29日16时20分牺牲。(记者 田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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