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对机动车登记系统软件改进而被迫延后3个月的“新车旧牌”即将实施。记者昨日从东莞市交警支队获悉,公安部的软件系统已经正式下发到东莞,车管所经过紧张的系统调试后,将在10月1日正式实施这一便民措施,届时符合条件的市民可以在办理车辆报废手续后,为自己购买的新车办理上牌手续时申请使用原车牌号码。
据车管所工作人员介绍,如果车主喜欢自己现在的车牌,那么只要车主拥有原机动车的时间在办理报废之前3年以上,机动车报废前的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已经处理完毕,所购买的新车与申请继续使用的原号牌种类相对应,并且在原机动车报废6个月内提出申请,其所购买的新车就可以使用原机动车的号牌,而不是像以前那样必须重新选择新的号牌号码。(记者李天鸿 通讯员闫海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