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同意我市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试点时间自2007年7月1日算起。市科技局表示,成为试点城市后,我市可以直接承接国家知识产权方面的资源。这是记者昨日从市科技局获悉的。
目标:向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迈进
市科技局有关工作人员表示,今年6月1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同意东莞市成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试点时间为2年。2年后,如果我市的知识产权工作取得成绩,并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认可,将成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
目前,广州、深圳、佛山、汕头等已先后成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深圳已成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全国共有20多个城市被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成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后,我市要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设、知识产权政策法规建设,促进知识产权知识和知识产权意识的普及和提高,实现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强化,提高知识产权实施效果。《意见》特别指出,试点城市要加强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立健全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事务的协调管理体系。
“东莞进入国家视野”
“东莞成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最大的好处是可承接国家在知识产权方面的资源。”市科技局有关工作人员表示,这意味东莞在知识产权方面将进入国家视野,这对东莞的知识产权事业是一个好的开始。
该工作人员表示,国家方面的资源包括国家项目、计划,奖励,与知识产权有关的重大活动等,“如全国性的知识产权会议将会考虑在我市举行”。该工作人员表示,这将极大提高我市知识产权形象,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双转型。
成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我市将可以单独从某些国家专利奖项中获得指标,而不用仅仅靠从省里获得指标。此外,我市将可在国家指导下,制订城市知识产权试点工作方案,以及其他知识产权政策。
今年前4月专利授权量同比增九成
市科技局表示,我市能够成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与我市知识产权事业快速发展分不开。近年来,我市知识产权事业飞速发展,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迅速提升。
今年1至4月,全市专利申请量3787件、授权量2337件,比去年同期增长16.6%和90.9%,其中,专利申请量首次在全省位居第二,仅次于深圳。
在专利奖励方面,我市获2006年度广东省专利奖2个,其中首次获得省专利金奖1个。在解决专利纠纷方面,1至5月,市知识产权局与有关部门共联合执法14宗,成功调解专利侵权纠纷16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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