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阳光网讯(通讯员 罗德泉)昨日,物价部门对全市公园免收门票作出具体规定,包括民营的观音山森林公园和10家公办公园均榜上有名。上述公园中只有旗峰公园的古庙、黄岭道馆,观音山森林公园的观音寺、电瓶车、中巴及水濓山森林公园的电瓶车等游览景点、游乐设施可以照旧收费。
公园收费新规定10日起执行
通知规定:从2007年2月10日起,我市辖区内所有公园免收入园门票,具体包括市人民公园、滨江体育公园、东城榴花塔公园、旗峰公园、虎英郊野公园、观音山森林公园、虎门公园、黄江镇人民公园、塘厦文化公园、国营大岭山林场石洞森林公园、水濓山森林公园等。
各公园附设的停车场以及公园内的景点、游乐项目、设施等,其收费标准已经市物价局批准或备案的,仍按原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执行。目前经市物价局批准收费的游览景点、游乐设施有:旗峰公园内的古庙和黄岭道馆门票均为每人次5元;观音山森林公园观音寺门票为每人次35元,电瓶车单每人次15元、双程每人次25元,中巴每人次5元;水濓山森林公园电瓶车每人次5元。
上述免费公园中,观音山森林公园为民营公园,此前收取10元/人次的入园门票。对于被列入免费开放名单,该公园经理江明中有点诧异,“还没有收到通知,可能是文件刚出来吧。”
其他9个游览场所仍要收费
通知还规定,纳入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博物馆、纪念馆(堂)、展览馆和重要文物古迹(包括东莞展览馆、市博物馆、可园博物馆、海战博物馆、鸦片战争博物馆、石碣袁崇焕纪念园、茶山镇南社古建筑群、东江纵队纪念馆、市科学技术博物馆等)的门票仍按市物价局原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市物价局强调,各游览参观点要严格按《东莞市明码标价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对游览参观点内的游乐项目、其他服务项目的收费,实行明码标价,由游客自愿选择。同时,要求各有关公园、游览参观点在取消公园入园门票收费后,要继续搞好公园各项设施的建设,并切实做好园内安全、治安、环境、交通、宣传等各项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