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场所营业时须录像
http://www.sun0769.com  2006年12月17日 08:57  东莞阳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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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娱乐服务场所在营业期间必须保证闭路监控设备运行,不得中断,录像资料须留存30日备查。”日前,第二期“全市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工作培训班”开讲,市公安局召集全市各娱乐场所的600多名法人代表或经理,为他们上了一堂“法律课”。

    据介绍,自今年11月以来,公安机关连续开展了3个阶段的打击“涉黄涉赌”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其中于11月3日晚组织大量警力对南城银城酒店桑拿部和五龙酒店桑拿部进行查处,对涉嫌组织、介绍卖淫的相关人员进行了依法处理,是第一阶段中的重点工作。第二阶段进行了集中打击卖淫嫖娼的专项行动。

    目前正在进行的第三阶段,将在全市范围内展开打击“涉黄涉赌”工作。此次培训的目的,就是让娱乐场所的法人代表、经营者们了解法律法规,提高自我管理水平,配合公安机关工作,共同营造东莞娱乐场所的良好经营氛围。

    培训中指出了公安机关近来发现的不法现象。如部分娱乐场所在经营期间,没有按照有关要求打开闭路监控设备。部分娱乐场所硬件设施不达标,不符合《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中规定的“包房应当设置可展现室内整体环境的透明门窗,门窗下沿距地面1.2米高,面积不得少于0.25平方米;包房内不得设房中房”等一系列规定。另外还发现部分酒店的桑拿部有涉黄行为。

    “培训后,各娱乐场所要进行自检、整改,时间为两星期,之后,公安机关将进行复查。”有关负责人表示,“复查中发现问题的,将由市公安局治安巡警支队扫除‘黄赌毒’大队一查到底,决不手软。”

    培训班结束后,一位娱乐场所经理张先生表示,通过培训,他了解到了很多相关的法律法规,这让他受益匪浅,今后一定更加规范经营,配合好全市的打击“涉黄涉赌”行动。(记者:董福军)

来源:东莞日报  编辑:麦真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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