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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应理性对待房价
金地集团东莞公司总经理谢文云表示,由于受去年高楼价的影响,很多消费者在去年以高价买入,而在今年楼价进一步回落,因此,有很多的消费者心理不平衡。从目前的这种现象来看,有两点是值得注意的,一是作为发展商来说更应注意自己的行为,让消费者更加明白的消费,不要通过一些手段欺骗消费者,作为开发商我们不赞成这样的事情影响消费者的购买。二是由于宏观政策的影响,房价出现了局部的下跌,因此,消费者要更加的理性,如果不是因为其他的原因而导致房价下跌,只是市场导致房价下跌,消费者就要承担房价下跌的风险,不要因为市场房价的下跌,就以一些莫名的理由去要求退房。从这个现象来看,也有可能是发展商的原因,改变了规划就会影响原业主的居住质量。三是因为房价下跌,消费者就不断地找理由去退房,这是不可取的。另外,补差价是开发商的个人行为,不代表发展商必须去承担。
瑞峰置业总经理陈强认为,一些消费者以各种理由向开发商提出退房的要求,我认为理由是不充分的,市场买卖本身是一个很正常的现象,有升有降,这是一个很正常的现象,而不能因为价格的升跌对发展商进行讨伐,这样来说对发展商是不公平的,作为消费者来说,你的消费应是理性的,应理性的对待某些要求,而不能将过分的要求强加给发展商去承受。所以我认为消费者不应这样去要求开发商。
团购不能解决根本问题
相对于部分地产商推出各种团购优惠,地产界人士对此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房地产的团购在以往一直存在,随着新政及房贷相关政策的出台,使得低迷的房地产市场步入了冬天,因此,团购再次被开发商很好地利用了起来,而且见效很快。
另外,也有地产专业人士认为,团购固然有一定的效果,但不能根本解决问题,如果继续频繁使用团购,单纯的团购最终只能演变为价格战。 其实经历了大起大落之后,消费者对于购房已经非常理性了,因此说,房地产市场应有更多的新的营销方式,而不能再单纯地靠团购去带动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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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首宗房价补差价
新中银业主获“回馈”
去年新中银二期开盘时均价较高,11月期间约有50多位业主购房,均价在6700元/平方米,这些客户属于新中银金色华庭的忠实客户,因此在今年2月份新中银均价降到4300元/平方米左右时,发展商认为应该给予他们一定的回馈。此次补差价是根据购房面积大小,业主可获得4.5万元~9万元不等的补偿。业主可凭该套房产的装修发票到发展商处“报销”领取现金,或者获得等价值的购买该楼盘车位的现金券。
律师意见:
如有欺诈性条款
业主可退房
对于近期多个楼盘出现的消费者集体要求退房的事件,记者咨询了广东凡立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广。李广认为,如果开发商确实存在欺诈性的行为,并且业主有确凿的证据,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但是如果仅仅以房价下跌为由,提出退房,那么这就属于业主违约。
“如果开发商确实存在欺诈性的行为,并且有确凿的证据,按照法律,业主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或者要求双倍的赔偿。”李广告诉记者,而房价下跌的情况属于市场经济调节下的正常现象,如果业主以此为由要求退房,这就属于业主单方面的违约。(钟宏连 谢华兴 王子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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