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为没看清合同上的户型图,塘厦镇的伍小姐买到了一套住不得也换不得的房子,她陷入绝望。开发商给伍小姐的合同,并非她看中的样板户型,伍怀疑自己被骗了。
犯愁 三房成了“大仓库”
去年4月,伍小姐看中了塘厦大道上的丽骏豪庭,由于当时房子尚未建造完,她先在售楼小姐的陪同下看了当时唯一的样板房——B座602室。那是一个3房2厅1卫的户型,符合伍小姐和小孩、老人同住的要求。当时,售楼尹小姐的话给了她定心丸,“这里112平方米的小房,只有这一个户型!”
 伍女士在这栋“大仓库”里失望地望着窗外。
就这样,伍小姐第二天就交了定金。两夫妇又东拼西凑地借了20万元,加上一点积蓄总算交齐了近40万元房款。今年正月初七,丽骏豪庭的房子已经建好,伍小姐和先生去看现房。
走进属于他们的B座501室,两人都傻眼了。“这哪还是当初看的三房啊,一个跟仓库似的大房间,没有隔好的单间,只有一个窗户,房顶上还横着五根横梁。”当伍小姐拿出合同上的图纸跟现房的户型对比时,她诧异地发现,两者是一模一样的。原来去年签下的,就是这个“仓库”户型!
讨理 协商不成陷绝望
在房子问题上,伍小姐坚持换回跟当初看的3房2厅1卫户型,营销中心的李经理表示,开发商只同意在B座501室内改户型,就是开多几个窗户。
 误签的户型图
本月12号,她给开发商写过三页纸的《换房申请》托李转交,但还没有回音。陷入绝望的伍小姐再也没心情工作了,十多天前,她从五金厂辞了工,每天就去售楼中心协商再协商,晚上住朋友家,整日精神恍惚。换房的事一直没有结果,自己亲手签的合同也没法去告,她不知道到底该怎么办。
记者联系到了当初陪伍看房的尹小姐,尹表示,因为当初都是预售,没有现房可看,他们都是按开发商的话和资料宣传。丽骏豪庭营销中心的李鹏飞经理对此事不愿多谈,他表示,伍小姐如有问题,到时将由物业管理处跟开发商协商,“最终结果不是我们能定的,毕竟白纸黑字的合同签的就是B座501室。”
律师 合同成型换房难
记者多次联系开发商盈锋地产,但对方告知,公司的房产证代理、合同签订事务都交给广东众达律师事务所办理,建议记者采访事务所。
事务所负责丽骏豪庭业务的吕经理说,“但一旦程序走完,事情就比较难办。”他表示,如果伍认为是售楼人员的话导致了这个结果,她需要搜集相关证据来投诉。吕认为,某种程度上,开发商也是无辜的。
记者咨询了广东莞信律师事务所的向开元律师,向律师表示,伍小姐签了B座501室的合同是无法改变的事实,她当时有责任看清合同上的户型图,售楼处和开发商欺骗之说无法成为令人信服的证据。但从购买商品房的目的来说,是为了有个安居之所,如果她能通过权威部门认定该房的格局不适宜装修、无法居住,则可起诉开发商。(蒋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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