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客人在舞池闹事,歌舞厅保安队长一声令下,众保安便拿出长刀上去围殴,客人被活活打死。其中一名打人的保安在取保候审期间潜逃一年半,最终投案。
近日,东莞中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该从犯有期徒刑三年,但不认定其有自首情节。
舞客闹事保安群起殴之
据了解,今年26岁的段东军,原是东莞市大朗镇富华三路翔富酒楼太阳城歌舞厅保安。2005年9月25日20时许,欧阳鹏飞(男,殁年19岁,湖南省宁远县人)和弟弟以及朋友一行4人到太阳城歌舞厅玩。23时许,欧阳雄飞因在舞池推人而被一名保安殴打。随后,因不听朋友劝说,欧阳鹏飞冲到太阳城歌舞厅左侧的小店里,拿一张板凳砸保安。保安队长陈庭华(在逃)便指使其他保安去拿工具,保安段东军、刘又主、黄忠(后二人已判刑)等多名保安到歌舞厅内拿来长刀,一起追砍欧阳鹏飞,将其打倒在地,后逃离现场。据了解,殴打过程整整持续了两分钟。随后,欧阳鹏飞被送往医院治疗,经抢救无效于27日凌晨死亡。
从犯脱离监管一年半后投案
案发后,太阳城歌舞厅老板赔偿欧阳鹏飞的家属人民币32.6万元。事后,段东军与同事刘又主、黄忠一起被刑事拘留。10月26日,段东军被取保候审。2006年6月9日,同案犯刘又主、黄忠因犯该案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与五年。而在取保候审后,段东军自行脱离公安机关的监管。在脱离监管一年半后,2007年4月30日,段东军在内蒙古乌海市勃湾区公安分局卡布其派出所自动投案。
近日,东莞中院经审后认定,段东军为从犯,但由于其自行脱离监管,且投案后一直未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因此不能被认定为自首;以故意伤害罪,法院判决段东军有期徒刑三年。(记者 彭姣时 通讯员 王创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