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称没钱回家过年,“流浪歌手”丁文山伙同其弟弟丁高山绑架了家境富裕的陈某华并索要30万元。法院经过审理查明,丁文山兄弟二人还曾抢劫一辆面包车。近日,东莞中院以绑架罪和抢劫罪依法分别判处丁氏兄弟有期徒刑二十年和十五年。
捆绑司机抢走面包车
据了解,丁文山文化程度是小学,无业。丁文山说:“我是一个流浪歌手,带着吉他和音箱到处卖唱,想到搞一辆小车会方便些。”2006年11月19日晚7时30分,丁氏兄弟来到石排镇万家福商场门口,见黄某江在候客,遂假扮乘客搭乘黄的小面包车(价值27788元)。半路上,丁文山谎称要小便,从后面用绳子勒住黄的脖子,丁高山则用喷雾剂喷黄的脸。丁文山捆绑黄的手脚,封堵其嘴部,抢走黄的手机等,行经东城区樟村银庄酒家附近路段时,将黄扔在蕉田里。
称没钱过年绑架富家女
东莞中院查明,2007年2月初,丁文山在桥头镇桥头广场一带做流浪歌手,发现住在桥头广场旁边的陈某华家境优越。丁文山说:“我发现她家前停了一辆宝马车,估计很有钱。”丁文山说:“快过年了,没钱回家,找个人绑架,勒索钱”。
2月11日(腊月二十四)6时30分许,丁氏兄弟携带玩具枪、砍刀等作案工具,驾驶抢来的小面包车窜至厚街镇桥头村伺机作案。7时许,当陈某华外出晨练经过面包车时,丁文山将其推上车。途中,丁文山持砍刀威胁陈某华,抢走黄金镶玉戒指等财物。随后,二人向其家属索要赎金,迫使家属交付赎金30万元。次日凌晨1时许,丁氏兄弟在垃圾桶收到赎金后,将陈某华放掉。同月13日9时许,公安人员在深圳机场将二人抓获归案,起回赃款27万元和面包车一辆。
近日,东莞中院依法判处丁文山有期徒刑二十年,丁高山有期徒刑十五年。(记者 李月刚 通讯员 王创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