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很多人对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一直不放心,原因是担心赔偿人耍赖不认账,这一问题将在我市得到解决。记者昨日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 从11月19日起,在莞城、东城、南城3个街道辖区内,对发生使用快速处理的交通事故推行司法确认便民措施,这也就是说,只要经过司法确认后,赔偿人拒不履行的,法院帮你“要账”!
市民担心
快速处理程序推行慢
当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车辆轻微刮蹭,双方对事故事实或成因无争议,快速记录事实后可以撤离现场,将车辆移到不妨碍交通的地方,直接向保险公司报案并索赔,或自行协商赔偿事宜,这就是简易程序快速处理。
“简易程序对加快车辆通行速度,改善交通环境非常重要。”市交警支队民警介绍说,目前我市交通事故超过70%是轻微事故,完全可以使用简易程序快速处理,但在实际操作中,部分当事人因担心撤离现场后调解协议得不到及时履行,所以对交通事故现场快速处理持不理解、不支持的态度。
“很多时候,当事人一直在现场等交警过来处理,这样不仅延长了交通民警现场处置时间,影响了路面的畅通,而且容易造成二次事故隐患。”民警解释说,“推行交通事故调解协议司法确认这项便民措施后,将大大消除市民的这种担心,交通环境应该有所改善。”
法院介入
遇老赖法院帮你要账
为消除群众对适用简易程序现场快速处理调解协议执行问题的顾虑,日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与市人民法院达成共识,交通事故当事人可对交通事故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
那么什么是司法确认?它是如何消除当事人这种疑虑的呢?据介绍,在事故快速处理中,交警大队会制作一份告知书送交给当事人,告诉当事人可以进行司法确认,法院会当即制作民事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而一旦赔偿义务人拒不履行,赔偿权利人可以直接向市人民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
据悉,此便民措施已于11月19日在莞城、南城、东城范围内试行,在实施推广前,交警支队与市人民法院已经对基层交警队、人民法庭工作人员开展培训。待从3个大队取得经验,完善实施细则后将向全市推广。
温馨提示
交通事故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的步骤
1、经交警部门主持达成调解协议,或当事人双方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经交警部门确认后,当事人提出担心对方当事人反悔或拒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
2、该类案件适用就近便利原则,双方当事人可直接到事故发生地所属辖区的人民法庭办理。
3、各人民法庭经审查协议不具有无效、可撤销情形的,可依法作出确认,并当即制作民事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
4、人民法院对请求交通事故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的案件收费50元。
交通事故调解协议经过司法确认后,赔偿义务人拒不履行的,赔偿权利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记者 董福军 通讯员 阎海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