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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会后悔现在还不后悔
杨某新表示,即使玲玲有天到了生命关头,需要他去拯救时,他也肯定会无动于衷。哪怕玲玲道歉或者妥协,他也不会改变想法。而他也刚刚改了遗嘱,财产继承人并不是他唯一的孩子玲玲。对于今后,杨某新表示他还会生一个小孩。“我也许会后悔,但现在还不后悔。”
目前,虎门镇妇联以及玲玲家所在的居委会已经介入此事。
律师观点PK
可起诉父亲索要学费
广东中亚律师事务所律师潘秋波表示,尽管玲玲已经年满18岁,但她只是一名即将入学的大学生,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没有实际收入,其接受教育所需要的费用,可以向抚养人索要。《婚姻法》第21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在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玲玲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其父亲支付大学学费和生活费。
要学费难找法律依据
广东汉章律师事务所律师胡成远表示,由于玲玲年满18岁,且智力和身体条件正常,不符合“无独立生活能力”这个范畴,同时《婚姻法》所规定的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抚养”范畴在法律上界定并不非常清晰,铃铃如果向父亲索赔将很可能找不到合适的法律依据。但法有可原,情不可免,做为父亲在道德和人伦上应适当承担子女的教育费用,不应该让子女陷入难以经济自救现状。
旁观者说
同学:她本来可以上重点
“她刚进校的时候非常活泼开朗,可是后来突然像变了一个人。”谈到玲玲,高中同学小何如是说。而玲玲在高中的一位好友说,玲玲本来可以上重点的,是她家里那些事情,影响了她的情绪和学习。
据小何介绍,玲玲的情绪常常出现大幅波动,非常不稳定,“她每次说到她家的事情,就特别难过,有时候还得拉着我到草场散步、说话,心情才能稍微好一点。她爸爸不给生活费,还在最后一次模拟考时找到学校来,让她总是为此感到为难和伤心。”这直接影响到玲玲的学习,“她的成绩波动挺大的,时好时坏,最后一次模拟考的成绩相当好,但高考没有发挥好,如果正常发挥的话,她可以上重点的。”
老师:孩子不对父亲绝情
曾老师只教过玲玲一年,但这个女孩还是在她脑海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她挺聪明的,虽然因为家庭和情绪的关系,花在学习上的时间不多,但只要稍微努力一点,成绩就上去了,在班里都是前10名的成绩,尤其是高一的时候,成绩是班上的前3名。”
另一位熟悉玲玲情况的詹老师表示,说“老师们觉得,孩子骂父亲是不对,但父亲做得太绝情了。”詹老师表示,为了玲玲的学费问题,学校专门派出班主任老师、政教主任和主管政教的副校长找到玲玲的父亲,在众人的斡旋下,其父亲才拿出生活费。(记者 李平 罗禹雨 李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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