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1日起,东莞城乡低保标准统一提高为每人每月360元。标准提高后,东莞的低保标准将仅次于深圳,位列全省第二。
目前,东莞的低保标准为城市居民每人每月320元,农村村民每人每月300元。近期,肉价上涨以及相关副食品价格上涨给低保户家庭生活带来困难。对此,民政部门经过广泛调查,并与物价、财政等相关部门联合调研之后,向市政府提交了关于提高我市低保标准的报告。日前,市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讨论同意,城乡低保标准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360元,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
低保标准提高以后,民政部门预计全市低保对象将增加到3.6万人,全年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约5184万元,每年增加支出约1868.33万元。
此次调整后,城乡居民将统一为一个标准。对此,民政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标准统一是为了进一步缩小我市的城乡差别,促进城乡一体化。
(东莞台消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