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交警支队了解到,目前在我市上路行驶的摩托车中,到了报废期的有16.5万辆,但是已经办理报废的却只有2000多辆。交警部门提醒广大摩托车主,如果驾驶报废摩托车上路,将会被收缴车辆并罚款1000元。
据市交警支队交管科介绍,摩托车主没有及时去办理报废手续主要是从自身经济利益考虑,舍不得报废;另外,部分群众法制意识淡薄,不知道驾驶报废摩托车上路行驶是一种违法行为。同时,报废摩托车的刹车系统、转向系统、发动机、底盘等主要部件老化,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交警部门表示,近期将会加大对报废摩托车的查处力度,对于上路行驶的报废摩托车,一经发现,将根据相关规定,收缴车辆强制报废,同时对驾驶者进行1000元罚款,并吊销驾驶证。
(东莞台 刘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