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首次对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设定上限,从下个月起,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每月缴纳最高不超过4708元。
根据有关规定,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不得超过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倍。市统计局公布的统计数字显示,2005年度我市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354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温远军,按此基数为标准,就算单位和个人的缴存比例都用足了最高的20%,职工月到账的住房公积金最高也不能超过4708元。
温远军表示,在减少分配差距的同时,将更好地解决中低收入职工的住房问题。温远军说,公积金的本意是解决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没有限制只能对高收入家庭有利,不能满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贷款需求。
据了解,缴存上限每年度调整一次,本次调整执行期从今年7月1日到明年6月30日。温远军介绍说,随着职工收入水平不断提高,每一年度设定的缴存上限也就越高。
(东莞台记者钱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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