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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东莞市人民法院召开宣判大会,宣判了一批制、贩毒案件。
在荔枝园内,公安机关缴获了大批制毒原料、半成品及成品,以及制毒工具;其中,包括含甲基苯丙胺(冰毒)成分的晶体2.85千克、液体及固液混合物共1864.5千克;缴获含有氯胺酮(K粉)成份的粉末16.2千克、液体及固液混合物450.5千克;缴获含麻黄碱成分的晶体124千克。公安机关从被告人陈汉宗住处缴获含有甲基苯丙胺成份的晶体粉末5.08克,从王焦生住处缴获含有氯胺酮(K粉)成份的黄色粉末987.4克;从吴三宝的住处缴获六四式手枪一支、六四式手枪子弹三十发、散弹枪子弹五发。
近日,东莞中院对该制毒案进行了判决,法院认为,谢伟健、王焦生、陈汉宗、李嘉麒、萧凯泉、吴三宝、冯建通制造冰毒等毒品,数量大,其行为均已构成制造毒品罪,最后判决谢伟健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王焦生、陈汉宗两人无期徒刑;李嘉麒、萧凯泉有期徒刑十五年;吴三宝有期徒刑八年,冯建通有期徒刑七年,何逢凯有期徒刑一年半。
案例二、加工“麻古” 判刑15年
卢某企图通过加工“麻古”贩卖获利,于2007年12月23日承租东莞市常平镇常乐广场恒乐苑某房间作为制毒窝点,购买搅拌机、烘干机等机器和冰毒、色素、香精等原料一批,在该窝点内秘密加工“麻古”。今年1月18日17时许,卢某在该窝点内被抓获归案,当场缴获含甲基苯丙胺成份的各色药丸、粉末、结晶物共计1365.02克,其含量从2.3%至14.6%不等,还缴获含氯胺酮成份的白色粉末641.6克,含咖啡因成份的粉红色粉末84.2克;同时缴获电子称、搅拌机、烘干机等制毒工具一批。法院认为,卢某为牟利而购买毒品后再加工成“麻古”进行贩卖,毒品数量大,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判处入狱十五年。
案例三、贩毒不足1克 坐牢3年半
伍×卫自今年1月始在东莞市石排镇石兴市场等地贩卖毒品,先后多次贩卖毒品共计约0.3克给吸毒人员唐某和杨某。今年1月11日,伍×卫在石排镇万家福商场附近贩卖毒品给唐平军时被公安人员抓获,并当场在其身上缴获毒品9粒(总净重0.4克,经检验含海洛因成分)、毒资146元及贩毒工具手机一部。法院认定伍×卫为牟利多次贩卖毒品海洛因,情节严重,以贩卖毒品罪判其入狱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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