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莞禁毒形势依然严峻
东莞阳光网讯(记者 刘鸿波 通讯员 王创辉)近日,东莞中级法院通报了近年来毒品犯罪案件的基本情况。据统计,自2005年1月至2008年5月,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毒品犯罪案件712件1200人,审结案件681件1139人。其中犯走私、贩买、运输、制造毒品罪650件1131人,非法持有毒品罪59件65人,容留他人吸毒罪3件4人。
“总的讲,当前东莞市毒品犯罪依然十分猖獗,禁毒形势还很严峻。”东莞中院工作人员表示,2008年1至5月,全市法院审结各类毒品犯罪案件96件160人,与上年同期73件97人相比,分别上升31.51%和64.95%。在高额利益的驱动下,一些不法分子置国家法律和禁毒高压政策于不顾,铤而走险,不惜以身试法。禁毒斗争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仍然十分艰巨。
东莞中院研究室研究人员说,从案件审理情况分析,东莞市毒品犯罪案件呈以下几个显著特点:
一、犯罪分子逐利动机明显,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犯罪是最主要毒品犯罪形式。
这些涉毒犯罪分子绝大多数犯罪动机为谋取巨额利润,大部分本身并不吸毒,“以毒养毒”的只占很少一部分。从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犯罪案件大量发生情况看,一方面说明东莞市还有相当大的吸毒人群,有较大的地下毒品交易市场;另一方面说明从云南经广东运往海外的贩毒通道依然存在。
二、重大贩毒案件时有发生,呈有组织共同犯罪趋势。
近年来毒品犯罪案件呈现从个人犯罪、多人犯罪向人员比较固定的团伙犯罪方向发展,一些重大案件中各犯罪分子之间形成严密的上下家关系,许多成员是亲属或同乡关系,相互包庇性强,给侦破、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的挑战。其中有些毒品犯罪案件涉及毒品数量巨大,涉案人数众多,内部分工明确,成员相对固定,形成有组织共同犯罪,有的甚至构成集团犯罪。
三、犯罪手段呈多样性、隐蔽性趋势。
随着近年来国家打击毒品犯罪力度加大,刑侦技术水平不断提高,犯罪分子为逃避打击,采取了更加隐蔽多样的作案手段。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1)贩运毒品方式隐蔽。以人体体内携带、藏匿在物品中或利用邮政快递等隐蔽方式运送毒品的案件,不断增加(2)交易方式隐蔽。作案时犯罪分子之间分工明确,以手机为联系工具,多是单线联系,相互间也多以绰号相称。在团伙犯罪中,主犯一般负责提供毒资、联系和组织贩卖,作案时利用现代通讯工具遥控指挥,而被公安机关抓捕风险较大的具体交易、贩运活动多由从犯进行。个别主犯以此逃避法律打击。(3)交易地点隐蔽。大宗毒品交易一般采取大量批发方式,表现为有固定租住处,掌握稳定的货源及销售渠道,特点为单次交易量大,多选择宾馆进行,且经常改变交易地点;小宗毒品交易一般采取整买零售方式。表现为从他人手中大量购入毒品后,转卖给吸毒人员。特点为单次交易量小,买毒方主要为吸毒人员。多在公共场所、出租屋进行。(4)制毒方式隐蔽。(5)贩卖方式隐蔽。犯罪分子在将毒品贩卖给吸毒人员时,为逃避法律打击,减少交易风险,身边一般只带小量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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