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男子在东莞清溪镇组织歌舞团进行淫秽表演,结果开场首日就被群众举报。两名男子以组织淫秽表演罪被东莞市人民法院判刑一年三个月。
去年11月26日,孙某设带领“今生缘”歌舞团人员何某春、赵某峰、范某军等八人,来到东莞市清溪镇的一家影剧院进行首场演出。表演在晚上9点多开始,每张入场票12元,招来观众约150多人。表演开始后,刘某军负责主持节目,何某春、赵某峰二人负责唱歌,其他几名女子上身只戴着文胸,下身围着一条薄丝巾轮流跳舞,并不时做出各种淫秽动作。
表演持续了约两个小时后,公安人员于当天晚上11点接报赶到现场,将孙某设、刘某军抓获。经审理,由于孙某设、刘某军组织多人进行淫秽表演的行为构成犯罪,被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记者 郑思琪 通讯员 祁爱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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