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考生明起开始网上报名 蓝业佐 摄
2008年高考较往年有所提早,我市考生的报名时间为12月26日-30日。明天就开始报考了,昨日有家长致电本报新闻热线22111000,咨询孩子是购房入户,但由于房子又转手出售了,无法提供房产证,能否在莞报考?记者为此采访了市教育局考试中心,考试中心表示,此种特殊情况,家长还要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孩子在莞生活学习,而非“高考移民”才能报考。
分时段报考防“塞车”
据介绍,2008年高考继续实行网上报名,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估计,今年我市普通类考生可能会比去年增加2500名左右,学校要提前做好电脑等设备的维护与检测,报考时实行分时段报考,错开高峰期,以防网络塞车,确保高考报名工作顺利。
据了解,明天起考生开始的网上报考,考生本人或由师长帮忙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址为:http://www.ecogd.edu.cn/bm)的普通高考报考系统网页后,按网页提示自行录入有关信息。考生凭考生号及登录初始密码登录报名网站修改初始密码,并输入本人的基本信息、报考信息、简历信息、家庭情况等,各报名站审核考生报考资格后,打印考生报名信息表,供考生校对是否正确,确认无误后由考生签名,然后缴交考试费,报名就完成了。
没有房产证要提供更多材料
在前不久召开的高考报名工作会议上,市教育局考试中心有关负责人明确强调,“高考移民”不得报考。凡在高中阶段户口从外省迁入我省的考生,必须出示常住户口簿和具备完整的三年学籍材料。同时,属父母调动迁入的,需持父母单位证明;属购房入户的,需出示房产证。考试中心将认真审查高中阶段外省户籍迁入我省的考生户籍、学籍相关资料,坚决杜绝非正常“高考移民”的考生在我市报考。
昨日,针对通过购房入户的考生的报名,一位叫阿宝的家长致电本报咨询。阿宝称,原先在东莞买了一套房子,小孩也通过购房入户了,但去年由于经济等各种原因,阿宝又把房子卖掉了,现在虽然刚买了一套新房子,但新房手续没完成,还没过户,无法提供房产证。阿宝十分焦急:无法提供房产证,他的孩子能否在莞参加高考呢?
记者带着阿宝的问题,咨询了市教育局考试中心祈主任。祈主任告诉记者,要求购房入户者出示房产证主要是打击“高考移民”。有一些人把户口迁来莞主要目的是为了高考,属于“高考移民”,会造成对当地考生的不公平。如果不是仅以高考为目的,而是生活和学习需要,就不属于“高考移民”。像阿宝的孩子的情况,无法提供房产证,这种特殊情况需要提供当时购房的原始合同、已过户的户口本、学校学籍资料等证明阿宝和孩子在莞生活和学习的材料,然后经招生部门验证就可以参加报考了。(记者 赵海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