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已经公布。根据规定,2007年高等学校招生,不得擅自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保证考生4月份可网上查询各高校招生简章;省级优秀学生,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在高考投档时获得20分的加分;如果高校违规招生,将受到下一年停招的处罚。
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
高校招生2007年仍然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原则上同一高等学校同一学历层次的招生计划应安排在同一批次录取。高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应与本校在同一地区招生的其他专业安排在同一批次录取。高等学校一般应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调档。
该规定还强调,未经教育部批准,高等学校不得擅自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应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限制其参加全国统考的外语语种。
招生简章4月要上网
今年4月,考生可以上网查阅高校招生简章。根据《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要求,各高校必须于5月1日之前在本校网站公布本校招生章程。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录取二志愿考生的分数差等都要写入招生简章。根据规定,高校招生预留计划不得超过本校本科计划总数的1%。
优秀考生投档时可加分
对于省级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获得者,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者或国家二级运动员,2007年可在高考投档时获得20分的加分。(记者 赵海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