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学期镇街教职工间的工资差距将得到改善,全市2.5万名教职工亦将从中享受惠泽。昨日记者从东莞市教育局获悉,东莞镇街教职工工资统发方案于当日正式出台,从今年9月起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将改由市财政统一发放,其工资将分为委托银行发放和学校考评自行发放两部分,通过一定的调节手段缩小镇区间与市直属学校间教师收入差距,为此市财政将每年增加投入5亿至6亿元,以确保统发后教职工工资不低于原有水平。目前,市教育局正在审核上报工资报表中的数据,新学期开始,全市教师工资则按照审核后的数据发放。
代课教师不列入统发范围
根据该方案,全市各镇街中小学的在编教职工与离退休人员将列入统发范畴,其工资、津贴以及奖金均由市财政通过承办银行统一发放到个人账户,涉及全市将近2.5万人左右,其中在编教职工约2万人。统发的项目与标准,参照目前市属学校所执行的相关项目及标准。
同时,对于在莞的几千名临时代教师因东莞目前正在加紧清退,将不列入统发工资范围,相关人员的工资继续由所在镇街按原经费供给渠道自行解决与发放。
统发方式:银行代发与学校自发
该方案表明,全市镇街教职工工资统发分为委托银行代发与学校自行发放两部分。银行代发的在编教工工资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地区工资补贴、教师育人奖、奖金以及教育津贴等7项津贴,其固定收入将达每月2900元至3400元左右,具体数额则由教龄、职称与职务等因素决定,部分欠发达镇的教职工将月增收入1000元左右。而离退休教职人员则主要包含基本离退休费、物价性补贴、原职务(岗位)津贴、交通费和护理费等,落后镇区的相关人员在原收入水平上将有适当提高。
评比结果决定浮动津贴
为体现多劳多得、优质多得的分配原则,避免出现吃“大锅饭”的现象,方案还对学校自行发放部分作出了明确规定,以调动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对于在职教职工,其浮动津贴、季度生活补贴两项,将由学校按照其工作态度与质量、教育教学效益和教学科研成绩等进行评奖,每学期评比一次,分等级发放。具体办法由学校根据管理需要,征求教职工意见后自行制定,年终“三项”奖则按市政府规定的标准和办法发放。
另外,经济条件较好的办学单位,原发放教职工工资水平高于市统发的,差额部分可由办学单位按原经费供给渠道补足,以确保统发后教职工工资不低于原有水平。
统发时间: 每月6日划入个人账户
各镇街在实施统发工资后,当出现增人增资、减人减资、工作人员正常变动,以及在职人员转离退休等情况时,所发生的工资变更将按照编制管理、人事和工资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按原办法报市镇有关部门审批。
当财政部门进一步审核和更新数据后,将于每月6日通过委托银行代为发放,并将工资直接划入个人账户,如遇节假日则将适当提前。按照方案,凡不及时提供减员减发工资和减发离退休费相关数据以致财政多发放的,市财政局将从各镇街的教育经费补助款中直接扣除,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于学校自行发放部分,各镇街财政部门须设立统发教职工工资财政专户,按规定及时将由学校自行发放部分经费划拨到学校,严格实行专款专用,严格禁止挪作他用。
教师说法: 多增银行网点建立统一奖励机制
对于工资统发,全市相关教师均普遍持欢迎和赞成态度,认为减小了各镇区收入差距,部分镇街教师工资得到提高,奖励机制很有创意,银行发放很方便。
但洪梅镇的一位语文老师认为,将教师工资中的三大项提出作为奖金,其比例约占全部工资的三分之一,数额偏大,而且在评奖的过程中难免有一定的人为因素。因此他建议,可以从每位教师工资中扣除一部分,用来建立奖励机制资金。如果要采用现行的方式,最好建立全市统一的奖励制度,以避免各校各自为政。
保证教师收入只升不降
教师工资统一发放之前,各镇区、学校教师年收入最多相差5万元,即使在经济发达镇区的学校之间也有1万到2万元的差距。实施新方案后,原来收入较高的学校,教师收入是否会受到影响?
“统发工资后,教师收入保证只升不降,尤其之前收入水平较低的镇区和学校,实行统发后教师收入将有大幅提高。”有关负责人表示,实行全市统发工资,最根本的出发点就是减少教师收入的差距,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促进东莞教育的均衡与良性发展。而对于经济条件较好的学校,原教职工工资水平高于市统发标准的,差额部分可由办学单位按原经费供给渠道补足,确保教职工的工资不低于原有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