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间中小学校,如果一周内出现15例以上、有与流行病学关联的流感样病例时,必须第一时间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记者昨日从东莞市教育局获悉,教育局近日下发了《关于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工作预防流感和禽流感等传染病的通知 》,要求各学校要加强各项传染病的预防措施,并完善学校传染病疫情的监控与报告制度。
学校应集中清扫生活场所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流感和禽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在学校发生和蔓延,教育部门要求各学校,必须加强各项传染病的预防措施,应集中力量对学校环境卫生尤其是教室、图书馆等教学场所和食堂、宿舍、厕所等生活场所进行清扫和常规消毒,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清除传染病发生和流行的条件。
同时,学校还应采取措施确保学生学习和生活场所的通风与清洁;中小学校还应认真落实晨检制度,做好晨检记录,努力做好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
另外,学校还须切实加强学校饮用水和食堂卫生的管理工作,除了要指定专人对购进禽肉类严格索证和验收外,在加工时也要煮熟煮透,严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传染病的发生。
发现传染病例应及时报告
根据省教育厅发布的相关指引,凡体温达到38℃或以上、并伴有咳嗽或咽痛等症状的,即视为流感样病例;而一个地区或单位短时间内出现异常增多的流感样病例,如一间中、小学校一周内出现15例以上、有流感病学关联的流感样病例时,则视为流感样病例暴发。
为了有效监控学校传染病情况,教育部门要求各学校必须进一步完善学校传染病疫情监控与报告制度,做好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学校内设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是学校传染病疫情的报告人;无医疗机构的学校,也要指定专人作为学校传染病疫情的报告人,负责学校传染病的监控与报告工作。
另外,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还应及时了解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及时向当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同时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而教育部门在接到学校的传染病疫情报告后,也须及时报告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同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