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国家质检总局发文废止了食品免检制度,并规定从2009年1月1日起,所有食品都不得再使用印有免检标识的包装以及相关宣传资料。大限已到,商家执行的情况如何呢?
在一家超市内记者发现,原本印有“国家免检产品”标识的乳制品,如今已经更换了包装,但一些食用油、酱油以及葡萄酒等商品的外包装上,却依然有“国家免检产品”的标识。仔细看了一下,这些商品大多是2008年9月17日之前生产的。随后,记者又走访了市内的几家农贸市场,发现不少商铺依然在销售印有“国家免检产品”标识的产品。而商家则表示,他们并不清楚相关规定。
根据规定,从2008年9月18日起,所有食品企业不再享有免检资格,也不得开展含有免检内容的广告宣传。对于这一新措施,市民表示支持。
市民:“因为如果免检的话,我想企业刚开始可以做得到保证质量,但是长久来说,不是每一个企业都坚持得了。”
市民:“这样对我们老百姓有保障,我们不清楚他们生产流程怎么样,还是取消免检比较好一些。”
市民:“真的担心它做假,但是老百姓又没办法,做假有些看得出来,有些又看不出来。”
从2009年1月1日起,所有食品都不得再使用印有免检标识的包装以及相关宣传资料。可是,针对目前市场上执行力度较弱、食品安全存在隐患的情况,有市民就表示担心。因此,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督体系,加强日常食品安全监管非常重要。
市民:“我觉得国家的检测部门应该不断跟进,去检查这些企业的产品质量,这样会更加好点。”
为了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国家一直在完善相法规政策。不过,法规政策制订出来了,厂家、商家要落实,相关的职能部门要监督。否则,再好的政策也只是一纸空文。(记者:杨涛 陈涌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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