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在东莞,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为具有本市户籍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经济适用房套型面积,一般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户籍,在本市工作或居住(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中,配偶及未成年婚生子女的户口要求可适当放宽);
(二)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年最低生活保障线的3倍;
(三)家庭人均资产低于当年最低生活保障线年标准的20倍;
(四)无自有住房,或者现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8平方米;
(五)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在东城牛山社区,除了建设廉租房住宅小区外,还将建设总面积25527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住宅,且有60平方米和80平方米两种户型。
施工工人:“现在最高的是11层,最低的也有8层,大概3个月以后完工。”
据了解,现在全市32个镇街都在着手开展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2008年,我市将兴建经济适用房28.3万平方米,共4200套。莞城的陈阿姨一家就递交了购买申请。
陈阿姨:“我们家才40几个平方米,两个孩子不够住,经济适用房解决了住房的问题。我们打工仔赚的钱不够买房,买不起商品房。” 除了具有本市户籍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经济适用房的申请范围,还扩大到年满35周岁的单身者和入户满三年的新莞人家庭。
新莞人:“那很好啊,经济条件又不是那么好的新莞人,能够买到经济适用房。”
除了价格便宜,经济适用房和普通商品房一样,房屋的产权属于房主。而居住满5年后,房主还可以进行房屋转让。(记者:解冉锐 何振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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