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油税取代养路费”的税改思路酝酿了很长时间,不过,看来还是难以实现。记者10月31日从市公路局了解到,根据上级的通知精神,2008年度公路养路费将继续征收。我市各个征稽网点将从今年12月11日起开始征收。
记者当天上午在市内各大征稽网点看到,2008年公路费征收的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就绪。市公路局规费征稽所工作人员:“在统缴期,我们会多开窗口方便群众缴费,今年新增与邮政互联互通,车主可选择邮政营业网点代办缴费;另外缴纳路费是非现金方式,车主可持有银联标志的银联卡,或工商、农业、建设银行,任何一家的活期存折缴费。”
工作人员提醒,全市2008年度养路费的征收有两个时间点要特别注意,一是统缴期,为方便车主,2008年度养路费的统缴期延长到2008年4月10日,统缴期内一次性交缴全年养路费按10个月计征;二是2007年底最后3天暂停收费。(记者 钱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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