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东省内保险行业协会新签定的《交强险赔付协议》,取消无过错赔偿制度,无责方车主不用再垫付赔偿全责方400块钱的财产损失。
上午11点左右,刁先生的车在旗峰路被后面的一辆小车追尾,经交警责任认定,后面追尾的车负全责。
交警:“你追尾,这个事故负全部责任,这位先生的修理费由你来承担百分之百。”
交警说,像这样的事故以前处理起来让他们很头疼。因为即使是无责任方也要先垫付全责方400元财产损失。对此,很多无责方车主不能理解。
无责任车主刁先生:“我觉得不太合理,完全没有责任的情况下,凭什么让我给钱。”
交警表示,确实是当事人没有责任的情况下,被要求赔400块钱给全责方经常会有很大意见。
以往,无责方车主要先垫付全责方400块钱的财产损失,然后到保险公司索赔,比较麻烦。但从8月25日零点开始,按照广东省内保险行业协会新签定的《交强险赔付协议》,取消无过错赔偿制度,无责方车主无须先垫付。现在,刁先生从报案到处理好事故开车去维修,时间不超过20分钟。 刁先生:“交警核定责任事故以后,双方的责任保险公司就把事情搞定了。 效率比较快,比较满意。”
而保险公司也表示,这样的新规定也给他们带来了方便。
某保险公司理赔部经理李华林:“对于我们保险公司和车主都是挺好的,特别是车主,实实在在地给车主带来很大的方便,无责方不用再跑来跑去了,对我们来说也方便很多,而且我们在现场很多事情也更容易处理,客户也容易接受。”
无故被撞还要先掏腰包,确实让人挺不爽的。现在就好了,无责方不用再跑来跑去,节省了很多时间。(见习记者:刘苏 张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