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在寮步镇发生了一起溺水事件,三名年幼的孩子丧命鱼塘,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8月的一天,十岁的郑家雄跟着两位堂哥,与同住一个社区的阿聪、阿洋、阿胜等三人,到小区的鱼塘边玩耍。玩乐之中,一条小木船吸引了孩子们的注意。
郑家雄:“堂哥郑家民说我们去划船,我们就去了。我们划到那塘中央的时候,有根竹子撑杆掉了,还有一根竹子插在那里拔不出来了,然后唐洋就想把那个船搞到岸边,他摇了一下,水进来了,我们就沉船了。”
由于六个小孩之中,只有阿聪一人会游泳,慌乱中他救回了郑家民和郑家雄,而其他的几名小伙伴,则被浑浊的塘水淹没。家属认为,孩子之所以到鱼塘玩耍,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小区没在鱼塘旁边竖立任何警示牌。
郑家雄的表哥:“作为我们家长来说肯定有一定责任的,但是这个鱼塘是村委会的,他肯定有管理责任,首先在鱼塘这里搞个围栏,另外还要贴个标志‘危险地带’,这样就不会有事。”
而小区管理处的工作人员表示,由于小区内的鱼塘很多已被征用,所以塘主就没有在鱼塘周围设立防护措施。为此,小区管理经常进行广播以及书面警示,提醒家长管好孩子。
小区管理处工作人员:“村委会没有那个责任,怎么样赔钱呢?要上诉就要上诉那个塘主。”
律师认为,在这个事情当中,家长和鱼塘管理者双方对小孩的落水都负有不可推脱的责任。律师魏龙:“首先应该找鱼塘的管理者和所有者进行协商,还要找到当地的村委会,争取这个事情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的话,他们可以在鱼塘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来进行起诉要求法院对这一事情进行裁决。”
类似的小孩溺水事件我们已经报道过多次,但悲剧还是发生,孩子的心智发展还不够成熟,所以他们需要的不仅仅是口头提醒。作为家长,应该如何管教孩子,是否要应该好好自我反思一下呢?(记者:朱海津 见习记者:冯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