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昨日从东莞地税局获悉,9月18日至12月29日,该局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和部署,在全市范围内换发税务登记证件,已经办理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可到主管地税分局办理换发新的税务登记证件。从2007年1月1日起,东莞市旧税务登记证件不再有效。据了解,本次换证是在新的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新的《税务登记管理办法》颁布实施后,国家税务总局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的第一次统一换发税务登记证。
市地税局表示,换发税务登记证件是税务机关对税务登记证件实行管理的一种需要,也有利于完善税收户籍管理,加强税收征管,堵塞征管漏洞,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按规定,在受理换发税务登记证件期间内,已经办理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需携带税务机关要求的资料,向主管地税分局提出换证申请并填写《税务登记表》,主管地税分局审核后将依法换发税务登记证件。纳税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办理更换税务登记证件或者办理设立税务登记的,税务机关将按照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并责令其限期改正;纳税人逾期不改、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税务机关将按规定收缴或者停止向其发售发票;需要填开发票的,则由税务机关代开。
据悉,换发后的税务登记证件分为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和临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税务机关将为不同性质的纳税人核发不同的税务登记证。据了解,目前东莞市有18万地税纳税户需要更换新版的税务登记证。目前市各地税分局已经作好准备,利用9月份征收期的到来,在征收大厅张贴换证公告,向纳税人派发宣传单张和税务登记表格,部分分局还安排了专门人员进行辅导和解答,方便纳税人办理换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