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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专利作用存在短期狭隘理解
不少企业对专利的认识缺少正确的态度与意识。其申请专利的目的仍停留在较低的层次,以进入国际市场为目标的仅占9%,建立保护体系促进研发的为7%,作为行业普遍行为保护自我的占39%,而有高达43%的企业却以此作为宣传与装点门面的内容。在对待专利申请上,高度重视增加投入的为9%,维持现有投入的仅占7%,可有可无、控制投入的为34%,没有用处、减少投入的占39%。
知识产权不成体系且层次较低
调查显示,东莞市外资企业知识产权的自我保护体系尚未完全形成,且其层次较低。首先,60%以上的受调查企业没有专利,拥有20项以上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的企业不足10%,拥有50项以上外观设计专利的企业不足1%。其次,申请商标也处于低层次的简单实用,尽管50%的企业拥有或正申请自己的注册商标,但拥有多个注册商标或注册多个类别的不到30%,其真正的品牌体系尚未建立。而企业将不同类型专利相互配合申请,或将近似商标与近似类别配合注册,将外观专利与商标配合使用,建立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不足2%。
企业产权管理制度普遍不健全
企业在产权管理制度完善方面又如何?调查显示,58%的企业均由最高经营管理者直接负责知识产权的具体工作,但因其工作随老板的关注程度和积极性的变化而变化。其中,企业设有专门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仅为7%,投入知识产权专项经费的为41%,建立了职务发明权制度的为36%,设立技术人员发明创造奖励制度的占36%,设有技术保密制度的为34%。在保护知识产权制度建设方面,企业的总体情祝尚有欠缺。
企业知识产权利益分配不尽合理
企业的知识产权在利益分配上也存在一定的不合理。从专利来源来看,受调查企业中,有12%从国外总部引进,本企业自行研发占55%,本企业出资委托研发的为11%;而商标来源的情况则为,无偿使用外方的为18%,使用中国原有商标的占6%,本企业设计推广新商标的为63%,有偿使用国外商标的为13%。在专利权人上,国外总公司或个人、本企业或中方个人、中外共有的分别为40%、34%、14%,而商标权人则分别为44%、26%、17%。
调查表明,企业专利技术与产品有66%由企业自己研发,而63%的商标品牌在设计、推广、宣传方面的费用也都由企业承担,但企业却不控制所有权与受益权,其知识产权多为国外投资方企业与个人所拥有。因企业无形资产成本支出和利益分配制度不健全,客观上使无形资产价值流失严重,特别是对于合资企业中的中方需要进一步重视知识产权的利益分配,以维护自身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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