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警支队正申请成立交警侦查大队,重点办理交通事故逃逸案件,加强对交通肇事逃逸者的追捕力度,严打交通肇事犯罪行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一旦肇事者经交警部门认定应负主要责任或负全责,其需一次性支付的赔偿金将多达20余万元。交通肇事案逃逸案之所以会发生,多数是为了逃避经济赔偿责任,也有的是为了逃避刑事责任。
据统计,2006年全市共发生交通肇始逃逸案件396宗,造成93人死亡,37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4万多元,其中交警部门侦破的逃逸案件有117宗, 仅占案件总数的3成。
(东莞台记者唐弋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