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莞市救助站一份调研报告建议市政府划定“禁讨区”,以杜绝采用哀告乞讨、纠缠尾随、抱腿强拉等方式向路人强讨恶要的丑陋行为。众所周知,这种不劳而获、好逸恶劳的行为影响了市容,也影响了广大群众的安全感;这样的行为也为社会治安埋下了隐患,影响了社会风气……无疑,这的确是一个“很头疼”的难题,加大管理和打击力度实属必要。
但笔者认为,划定“禁讨区”,不如划定“乞讨区”。
由当地政府核实,给那些身处困境、真正需要救助的人员发予“上岗证”,划定“乞讨区”。只有这样,才能达到不扰乱公共秩序,不欺骗社会,不侵犯他人权利,文明乞讨。
在乞讨区外乞讨的,则一律严厉打击。
只有这样,才能净化社会风气,真正成为一个美丽而有安全感的城市。(作者 华汉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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