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下月起,在东莞乱吐痰可能会被处以50元到500元不等的罚款,这是当地综合执法局整治“六乱”的举措之一。“六乱”固然值得整治,但对以罚款为手段来达到整治目的,似乎并不妥当。
众所周知,罚款文化之所以蔚然盛行,一个重要的因素是受到利益驱动,相关部门的执法动力也似乎是冲着“罚款”二字而来,如果没有罚款的权力,很多部门缺少整治的动力。这使得执法陷入了逻辑混乱的怪圈,为了增加罚款收入,私下默许甚至鼓励路人吐痰,但这和告诫乱吐痰的动机背道而驰。换个角度来谈,偌大的城市罚不胜罚,今天随地乱吐痰被逮住了只能自认倒霉,获得的教训可能是下次乱吐痰前,要四处看准了有没有执法人员,不能使人认识到行为本身的对与错。
乱吐痰是一种陋习,改正势在必行,不过这得以教育为主,常规的手法是深入社区,宣传乱吐痰是不文明行为,提高公众的思想觉悟。更深一层次,这些人为什么不在自己家里吐痰?这更值得深思,他们尽管生活在这个城市里,却因无法参与公共事务,而成为城市的“他者”,如果能把朝夕相处的城市实实在在当作了“家”,自然不会随地吐痰了,因此在整个公民社会的建设上,需要培育,需要提速。(作者 王恒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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