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5日《东莞日报》《马路“幽灵”盯上车内财物》一文报道:11月17日晚,在万江一幼儿园对面马路上,市民赵先生的丰田轿车刚停下,一转身发现车已经被偷了;28日下午,车主陈先生离开车半个小时,返回看到车窗玻璃已被打碎,车内财物遭洗劫一空……警方提醒,泊车要停在有人看管的场所,车内贵重物品应随身携带!
说得俏皮一点就是:诱惑谁都别诱惑小偷!
汽车本身就是贵重的物品,不能乱停乱放,无人看管。如果加以钱包、手机和笔记簿电脑等贵重物品存放于汽车里面,那更是让小偷垂涎欲滴。如此巨大的诱惑,岂能不让偷车贼们蠢蠢欲动,以身试法?
还必须提醒车主的是:到正规的汽车美容店洗车,也一定将贵重物品携带在身上。曾有一家汽车美容店的员工,看到车主留在车上的几万块钱,竟卷款潜逃,不辞而别,……一个洗车工,原本不是贼,他一个月才几百块钱的工资,如今面对一个不敢想象的、天文数字一般的人民币,岂能不被诱惑?他肯定侥幸地想,如果铤而走险,不被发现和抓住,那会少奋斗多少年啊!……如此说来,车主是不是也有诱惑的责任呢?
最近,东莞网友黑夜精灵小姐,以她的不幸遭遇写了一篇题目为《包包被偷,最恨小偷》的文章。文中说,有一天晚上,她与三个朋友在某餐厅吃饭,吃饭中途还特意看了一下背后椅子上的安然无恙的包包,等到吃完后准备拿包走时才发现包包不见了。如果她不是那么大意,而是把包包看得紧一些,小偷怎么会得手呢?所以得提醒大家:我们出行在外,无论在什么公共场合,都要时刻警惕小偷,保管好自己的财物,不让小偷有机会下手。(作者 华汉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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