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阳光网 > 新闻中心 > 阳光网评 > 网友辣评
关键字
诱惑谁都别诱惑小偷
http://www.sun0769.com  2007年12月06日 10:55  东莞阳光网
字号:[ 发表评论 推荐给好友 打印文本 关闭
    12月5日《东莞日报》《马路“幽灵”盯上车内财物》一文报道:11月17日晚,在万江一幼儿园对面马路上,市民赵先生的丰田轿车刚停下,一转身发现车已经被偷了;28日下午,车主陈先生离开车半个小时,返回看到车窗玻璃已被打碎,车内财物遭洗劫一空……警方提醒,泊车要停在有人看管的场所,车内贵重物品应随身携带!

  说得俏皮一点就是:诱惑谁都别诱惑小偷!

  汽车本身就是贵重的物品,不能乱停乱放,无人看管。如果加以钱包、手机和笔记簿电脑等贵重物品存放于汽车里面,那更是让小偷垂涎欲滴。如此巨大的诱惑,岂能不让偷车贼们蠢蠢欲动,以身试法?

  还必须提醒车主的是:到正规的汽车美容店洗车,也一定将贵重物品携带在身上。曾有一家汽车美容店的员工,看到车主留在车上的几万块钱,竟卷款潜逃,不辞而别,……一个洗车工,原本不是贼,他一个月才几百块钱的工资,如今面对一个不敢想象的、天文数字一般的人民币,岂能不被诱惑?他肯定侥幸地想,如果铤而走险,不被发现和抓住,那会少奋斗多少年啊!……如此说来,车主是不是也有诱惑的责任呢?

  最近,东莞网友黑夜精灵小姐,以她的不幸遭遇写了一篇题目为《包包被偷,最恨小偷》的文章。文中说,有一天晚上,她与三个朋友在某餐厅吃饭,吃饭中途还特意看了一下背后椅子上的安然无恙的包包,等到吃完后准备拿包走时才发现包包不见了。如果她不是那么大意,而是把包包看得紧一些,小偷怎么会得手呢?所以得提醒大家:我们出行在外,无论在什么公共场合,都要时刻警惕小偷,保管好自己的财物,不让小偷有机会下手。(作者 华汉良)


来源:东莞阳光网 编辑:王子雄
发表评论 推荐给好友 打印文本 关闭
相关连接
 
精彩图片
712.jpg
神秘巨型脸谱现身天山
101.jpg
奥运幽默瞬间水中看书
1.jpg
电磁炉炸飞女白领
s.jpg
各国政要夫妇恩爱照
 
视 频 更多
4.jpg
各镇街力保社会安全稳定
百年奥运今日梦圆
 
 
 
分类信息
广外外语成考会计热招 中信地产大户型领跑者
浙江大学四川大学招生 简爱暑期文化艺术课堂
中移动在线电子服务 沙田镇征集运动会会徽
荣威550数字轿车上市 中南大学MBA在莞热招
频道精选
s.jpg
中国“最帅选手”亮相
s.jpg
女老板被骗财骗色
中国“最帅选手”香港精彩亮相
网上交友 虎门女老板被骗财骗色
网友热评奥运入场式3大美女
奥运会开幕式创作团队的故事
福布斯杂志评出全球十大超级富豪太太
社 区 进入社区
博 客 博客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