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数明明只应该收6角2分,电信偏偏就直接收7角。李小姐向来认为收费这块做得挺好的电信最近被她投诉了,理据充足——电信多收了她8分钱。李小姐决定为这8分钱讨个说法,于是东莞阳光网阳光热线上就出现了了李小姐如下的投诉:
“公司每月的话费都是我去电信局交的,以前我感觉电信对收费这块做得挺好,因为他们会把分位的数放到下个月再收。这样一来,钱收得很准确,大家都没有争议。可是近几月我发现不同了。如果说要四舍五入,那还是说得过去的,但是,电信局用的却是roundup,全部进位了!就像10月份,我的话费尾数是XXX.62,它就直接收XXX.7!我不知道这样收费是不是有明文规定,但我认为不合理!请阳光热线帮我了解一下些事。谢谢!(备注一下,我交费的电信局是东城西路,雍华庭对面那个营业厅)”
投诉出现在阳光热线上,很快得到了东莞电信分公司的回复。电信称因为以前的系统存在不完善的地方,因此暂停使用。目前在没有零钱找续时,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处理分位的零头话费。并且电信强调李小姐所反映的问题只是个案。而经过电信向李小姐解释有关情况,李小姐已表示明白。
“四舍五入”是上过小学的正常智力者都能明白的理论。但用这样一数学理论来解释这次电信的行为却难免有点牵强:按照我们熟知的“四舍五入”李小姐的话费应该是少收2分而不是多收8分。显然电信有自己“四舍五入”理论——不足一角都按一角计!
我窃以自己的“小女人之心”度了一下电信的“庞然大腹”:如此独特的“四舍五入”其实只是电信的一种惯性思维——电信在对我们的通话时长进行统计时,一贯是不足一分钟按一分钟计,这一做法经年累月已经习惯成自然,成为通信行业的一种“常识”了,而这一常识已经取代了小学老师教的“四舍五入”了。因此我揣测在进行通话计费时电信大约也是基于同样的理论。“既然通话时长可以不足一分按一分计,收费自然也可以不足一角按一角算了!”我想电信公司决策者们也许是这样想的吧。
电信作为一个通信服务的运营商,依据自己提供的服务数量和质量进行收费理所应该。如果出于操作便捷的合理理由,对分位零钞采取“四舍”予以免收,这自然是电信的自由,也是客户乐于见到的。不过如果出于同样的理由对向客户多收款,哪怕只是一分钱,我认为这难免有侵占客户合法财产的嫌疑。
不管最后是不是如电信所说,李小姐“表示明白”了,作为一个普通电信用户,我在写下以上文字以后却依然没有想明白:假使事实确如电信在回复中的解释,他们在进行如此“四舍五入”时会先“向客户说明,经得客户同意。”那么,表示不同意的客户将会受到什么待遇?是事先自备零钞?还是下次备好零钞再跑一趟? 按下上一段的句号时,我又想起了以前看过的一个不知道是不是故事的故事:有人侵入了某银行的系统,将所有储户每月存款的分位集中到某一帐户。由于每位客户损失的都只是几分钱,因此过了很久才有人留意到这一问题,而这时,那一帐户中所集中的金额已经是一个庞大得令人乍舌的数字了,所有人这时才意识到积沙成塔原来是如此可怕……。当然,我在此提及这一故事也纯属另一“个案”,绝对没有暗示电信也在抄袭这一手法。我发誓!(作者 烟云一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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