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假期,总有一些老师当家教赚“外快”,这种做法日前被东莞市教育局明确叫停。该局要求,暑假期间,在职在编教师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从事有偿家教,包括举办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各学科补习班、提高班、培训班,不得明示或暗示学生参加补习班。(广州日报 7月15日)
家教是教育产业化、应试教育制度下的产物。家长为了让自己的孩子能考上一个好学校,能挤上“独木桥”,家教成了许多家长“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惟一寄望。虽然有关有偿家教的禁止论与规范论持续了好多年。但在目前,教师搞家教已经成了屡禁不止、而且愈搞愈烈的不争的事实面前,笔者认为与其“明令禁止”不如有效规范“区分对待”。
在以前,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多是自己组织,自己安排地点教学。而现在,由家长来组织,然后安排地点让老师来授课的情形多了起来。笔者有位亲戚就曾经把自家的客厅拿出来当教室,给自己的孩子和周围邻居的孩子补课。而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规避教育部门的禁令。这让笔者对禁止教师有偿家教有了些看法,因为这样一来,禁令不但没有禁止部分教师的有偿家教行为,反而让有偿家教变得不规范,以至失去监管。
而从另外一方面来说,家教有着这么大的市场需求,教育部门即使能够禁止在职在编教师老师搞家教,却无法禁止大学生或其他没有教师资格的人员搞家教,与其让孩子接受很多不规范的教育,倒不如干脆允许老师搞家教。笔者曾在高校云集的武汉就读,在大二时也加入了庞大的“家教大军”中,并胜利成为一名初二学生的英语家教,事实上,在为期两个月的家教当中,除了教给我那位“学生”一些大学里的故事,我想在英语造诣方面,她没有从我身上学到任何东西。因为我给那学生上课时,她总是和我东拉西扯的问一些问题,加上笔者自己的英语水平实在是让人不敢恭维,所以这样家教的效果就可想而知了。
而如果是职业的教师去从事家教工作,不管是学习的氛围,还是施教的方式,都是很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和教育的。当然,笔者也不否认,如果我们的在职教师都去搞有偿家教,势必会影响日常的教学工作。因此,教育部门要出台相关规定和措施。比如,规定教师搞家教必须是在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的基础上进行;对那些教学质量不高或不能完成规定教学任务而又搞家教的老师实行禁令,并设立举报制度;家教只能是在学生家长主动要求的情况下进行;学校对于教师的专业发展应该制定相关的评价措施,对于因家教影响了自己专业发展的教师采取一票否决制等等。
在暑假期间,教师在一定条例的制约下利用休息时间实施有偿家教,既解决家长的后顾之忧,又便于学校管理,更便于让教师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让家教真正成为每个孩子个性发展的有利途径。这样一来,不仅正视了教师作为个体有着正当的私利追求这一客观事实,也尊重了市场,这难道不是个两全齐美的事情吗?(作者 看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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