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20年前的3月,立春时分,河北省藁城市探索实行公开办事制度、公开办事结果、接受群众监督的“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即办事制度公开,办事结果公开,群众监督行政。此项制度后来逐步被中央推广,这是我国政务公开的滥觞。
1988年到今天,恰好20年,仿佛一个学语的孩童成长为成熟的青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在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仿佛一次“成人礼”,标志着我国政务公开工作愈加规范和成熟,体现出一个政府的风度与大国的风范。

2007年1月,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街道的居民在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电子触摸屏上进行查询。去年,该街道办事处对四十七件服务类项目全部进行了公开,既提高了办事效率又方便了群众。
我国政府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政府,其根本宗旨是为人民服务。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属性决定了推行政务公开的必然性。这一历程大体经过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1988年到1996年,中央政府以河北省藁城的 “两公开一监督”制度试点经验作为推广,政务公开制度初现端倪。第二阶段是1997年到2002年,乡镇政务公开是这个阶段的重点,200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在全国乡镇机关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通知》。政务公开作为一项制度在全国基层政府普遍实行。第三阶段是2002年至今,政务公开被列入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逐步成为其施政的一项基本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的出台,正式标志着政务公开这一施政基本原则被提升到立法层面,作为各级政府必须遵循的法律法规,将有力推动我国科学行政管理进程,是党中央政府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
也许是巧合,回顾政务公开发展的20年历程,正是东莞建市20周年的历程。东莞海纳百川的磅礴与大气,正是建立在一个敢于公开,敢于接受公众监督、舆论责难的政府基础之上,让东莞人自豪的是,东莞的政府没有围墙,市政的中心,也是市民的广场与乐园,群众可以方便地通过各种渠道了解政府的工作信息。
东莞人可以自豪:东莞所有镇街、政府部门大部分建立有自己的网站,大部分市民所需要的信息都可以查找;在办事中心大厅,可以免费索要政府定期编修的《政府公报》;你只要在信封上写上市政府的领导名字,注明地址,诉求就一定能传达到领导本人手中;打开电台,也许你就会不经意听见某部门主要负责人在话筒前为市民解答疑难……开放的东莞政府,在低调中,又不知不觉又“时尚”了一把。
时至今日,知情权已经成为现代法制社会下公民不言自明的基本权力。《信息公开条例》的出台,最大特色是明确了公民的知情权,深化了公民参政、议政的权力,在新的制度面前,东莞将如何适应呢?
我们期待着东莞的改变,期待着整个社会的改变,我们深信,《信息化公开条例》在我国社会现代化进程、法制化进程上已经踏出了关键性的一步。后来的人将会铭记这个五月——二十年磨一剑的五月。(作者:苏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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