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要总结正面典型,也要立一些反面典型。”在24日举行的东莞市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上,市委书记刘志庚称,一些企业污染比较重、社会治安差的镇村是不科学发展的典型,媒体也要报道。
长期以来,我们习惯于传统思维,喜欢用正面典型教育人、引导人、鼓舞人。在全国各地以及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政府,一般都只提倡树立正面典型,把树立正面典型当作有效引领良性社会风气的重要方式,而有意无意回避了对负面行为尤其是负面典型主体的直接谴责。实际上,笔者认为,一个社会风气的好坏,一个地方的经济发展状况和人民生活水平的高低,并不意味着不能揭露其负面行为,谴责负面典型主体。恰恰相反,这正是促进不良风气和错误行为朝好的一面发展的重要条件。
何况,就科学发展而言,当前东莞市内的反面典型镇村也确实为数不少。一些镇村的党政领导为了追求经济的增长和自己的政绩,对污染企业网开一面,默许甚至包庇纵容环境违法企业肆意排污;一些镇村管理秩序混乱,社会治安状况极差,敲诈勒索频发,有关部门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些反面典型镇村的一个共同点,就是忽视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忽视了整体利益、全局利益和长远利益,把个人或者集团的私利凌驾在全市和全市人民群众的利益之上,无视法律,放弃基本的道德原则。对这样的镇村,如果不能揪出一些典型公开予以曝光,必将使这样的反面典型镇村因屡屡逃脱社会舆论的监督和谴责,而安然自得甚至变本加厉。这对于其他镇村的发展,将产生严重的消极影响,那些真正遵循科学发展的镇村会认为,别的镇村都可以那样发展,为什么自己就不可以。
而对于正面典型的弘扬和反面典型的曝光,将使社会评判更为全面公正,也将使社会的监督更加有力积极。对东莞全市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进一步思考,如果说媒体要总结正面典型是为了鼓励后进的话,那么公示反面典型就是为了通过活生生的惩戒案例来告诉各个镇街和村,图一己私利而置全市科学发展于不顾,导致多么严重的后果,将激起多么强烈的民愤。事实上,活生生的反面典型,同样与正面典型有异曲同工之处,其产生的警示作用,教育作用有时更大。
当然,笔者也期望,媒体对反面典型镇村的负激励能够呈现放大效应,对全市企业安全生产、食品监管、工程质量、打击假冒伪劣,以及政府服务等方面,都采取由公众参与的反面提名舆论惩罚方式,晒一晒反面典型人物和反面典型单位,以惩恶的舆论示范来警示全市各个单位和镇街的负面行为。笔者相信,树立“反面典型”,将使更多的正面典型凸现。(作者 王子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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