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来,部分镇的“公的”入市区揽客现象逐渐增多,面对来自收费更便宜的“公的”竞争,在市区运营的士司机纷纷喊苦。对此,市交通局发文明确规定,从即日起,在早上6时至晚上23时期间,禁止公共的士进入环城路以内的核心城区。(2007年12月11日 东莞日报)
 一辆石排跨镇运营的“公的”被交管部门查获
市场竞争是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的,“公的”不仅比市内出租车所交月租更低廉,还具有低一元起步价的优势,这让市内出租车司机压力大增。但市交通局发文“禁止公共的士进入环城路以内的核心城区”也是欠考虑的。笔者不禁想问,我们在谴责“公的”入城区揽客的同时,有没有想过一个问题?如果公共的士在其所限定的镇街范围内生意兴隆,他们会出此下策吗?在笔者看来,整治“公的”运营秩序,不应简单一刀切、限制其入内了事,而应想出科学有效的办法来规范市场。
分析一下,市内出租车司机为什么会纷纷喊苦?因为经过“治摩“为他们带来的短暂春天后,他们的心态已经完全发生了变化——在摩托车禁止上路的同时,公交车发展并不尽如人意,出租车一夜之间火爆了起来。“治摩”前,常常听到不少出租车司机说希望能够下调起步价以争取更多顾客。而“治摩”后,他们却再也不提起这样的事情。但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公共的士冲入了市场要与他们分一杯羹,出租车司机自然叫苦连天。
既然让公共的士运营,却又人为设立诸多限制,这好比又要马儿跑得快 、又要马儿不吃草。在不少镇街,公共的士面临着许多问题,小公汽、摩托车、蓝牌车常常与他们抢生意,市场极为混乱。有关部门对公共的士能大加限制,却无法有效遏制蓝牌车兜客的现象。有鉴于此,笔者不知道眼下这条限时禁令会否成为一纸空文。
不管白猫黑猫,能抓到老鼠就是好猫,不管“黄的”、“蓝的”,只要能够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就能成功运营。老百姓不在乎别的,只要价格低廉、能够安全迅速到达目的地,就是好的出租车。要一劳永逸地解决公的入核心城区的问题,不如让所有出租车集体降价,全都降到公的价格水平。失去了价格优势的“公的”又不具备其它明显优势,自然会老实下来。何必又浪费人力物力去多加限制呢?(作者:苏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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