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埗、横沥、茶山等镇未经审批开工了截污管网工程,对三条县道路面造成损坏,全市约10公里的公路交通畅通和安全性受到影响。一些路段堆满垃圾,行人无不掩鼻而过;部分路面出现下陷、横裂;由于雨水冲刷,部分路基已经塌陷;部分路面下的泥土已经被掏空(见昨天南方都市报)。
有关人员在对此作出解释时说,截污管网工程属于市属重点工程,以为重点工程可边报批边施工。
很显然,未经审批先斩后奏,目的是想搭现成公路的便车,在已经清除诸多障碍的现有公路下动土,可以节约大量成本。然而,这样做却是以损人利己为代价,甚至有可能造成损人不利己的结果。万一施工过程中带来的公路损坏导致了严重交通事故,车主将通过法律途径向公路方乃至施工方索赔;或者万一工程审批不获通过,则开挖和回填公路纯属做无用功,白白导致了公路交通不畅的巨大社会损失。
需要强调的是,不管是什么样的重点工程,都没有不经审批而随意开工的理由,“重点工程”并不是违法的通行证。
当地公路管理总站有关负责人表示,工程建设方完全可以与交通部门协商,协商确定一个较为理想的管网路线。但现在,很多网管设施搭公路、桥梁便车的情况比比皆是,很多时候把公路变成了“拉链马路”,一年四季都在挖挖填填。其中原因值得深思。在此过程中,除了公路方的利益保护不力之外,对于社会公共利益的考虑较少也是原因之一;同时,我们对于市政工程的建设、施工缺乏足够的“预见”和“提前量”,以及各部门各自为政的“诸侯割剧”局面,则是导致公路被不断“开膛破肚”和市政建设巨大浪费的根本原因。我们能否学一学当年德国人在青岛的市政建设经验,尤其是在城市市内公共工程建设中,提前预留好牢固、宽敞的网管线路通道,“一次投入,受用百年”,留给社会的,是清静与安宁;对于政府公共投资来说,则节省了巨大的资源。其中,所要考验的,当然是政府综合调度和协调各部门资源的能力与魄力。(作者 童大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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