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东莞街头一名行乞的小女孩,在地上写满中英文求助内容。她声称自己家境贫寒,希望好心人资助其求学。记者调查发现,该女孩介绍的身世背景有许多可疑之处,小女孩声称就读的学校也表示从无这名就读生(见昨天《东莞时报》)。
这个新闻可从三个层面来探讨,一是公民是否有行乞的权利,以及如果严格限制甚至禁止这种权利,能否有充足的社会救济?二是提供虚假背景的行乞者,应当受到公共管理部门、民众、媒体什么样的处置?三是为了防止欺骗,民众是否应当收起布施的爱心?
首先,如果没有公民面对社会竞争的起点公平、机遇和过程中的公正,官方和民间又不愿或不能以制度化保障的方式向弱势地位的公民提供救济,那么行乞者完全拥有行乞的正当性,如果要减少这种现象,根本途径是社会正义的较高程度实现。其次,行乞者编造虚假背景,需要一分为二地看待,如果其仅仅为了取得救助钱财而没有干预控制他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其他组织和个人也仅仅有揭露、批判的权利。再次,欺骗的盛行,让人无法准确区分真假,但包括媒体揭露的“职业乞讨者”在内,仍然有许多行乞者真正需要帮助,这是维系社会秩序伦理的需要,普通人有必要在加强辨别的同时,小心地帮助行乞者。
新闻中谈到的那个以中英双语行乞的小女孩,疑点重重,例如其英语水平被认为远远超出自称的初中水平,以及就学和家庭环境。这应该被看成是一种保持自尊的拙劣掩饰,无论如何不能改变其窘迫待助的现实困境。东莞的志愿服务组织、官方救助机构以及好心人们,为什么不以最大的善意帮助其解决最基本的困难呢?更何况在具体帮助中,完全可以厘清如今如团的疑问。(作者 郑渝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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