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东莞的侯先生夫妇来说,这个假期所遭遇的“猪消化物”事件,显然是难以忘怀的。
日前,侯先生夫妇在“南城步行街旁边一知名快餐店”就餐时,点了粉肠粥,“突然发现猪肠里有杂草,拨开杂草,猪毛和一些猪粪就冒了出来,我太太当场到洗手间吐了。”新闻图片里,“管状未割开”的猪肠内,猪毛和猪粪清晰可辨,令人触目惊心。然而,此一事实仅被该店负责人轻描淡写地称之为“猪消化物”,并称“由于业务量过多,餐饮店很难保证100%的卫生,希望消费者能谅解”。
在这样狡辩式的文字游戏面前,虽然侯先生夫妇看来难以“谅解”,但是却也无计可施,和“店方理论却没有结果”,在僵持了十几分钟后之后,只得在接到“店老板道歉电话以后”无奈离开。
喝粥喝出了猪粪,这样的“奇闻”搁在谁头上,可能都算是“惨痛”的消费经历。这样的事件看似“轰动”,实则并非罕见。无论是有意为之的造假售劣,还是无意之中的疏忽伤害,在商家层出不穷的“创新”能力面前,“无奈的弱者”形象,早已成为中国消费者在消费体验中难以摆脱的身份属性和心理定势,——这和通常意义上消费者在市场经济中所扮演的“上帝”角色形成诡异的对比。
一般而言,某一行业、一种商品、一家餐馆的产品或服务出现了某种问题,在一个自由竞.争的开放市场和法治社会中,其实并非多么严重的问题,市场体系和社会内部的运行机制会自发“纠偏”, ——独立的消费者保护组织、公平公正的司法仲裁、充分的市场竞争态势、强大的行业自律自净机制、自由的舆论监督、成熟负责的公民行动等等制度性设计和文化,都会在不同的层面和方向对“问题”施加影响,不同利益团体在不同的角度坚持合法权益的实现,以致博弈的最终结果是正义的产生——显然,在这一过程中,消费者的权益无论如何都不可能落空和失去救济。
而在“猪粪”事件和更多让人悲哀的消费事件中,消费者的无力感一次次鲜明昭示了我们在各项制度设计和社会建设上的差距。就报道来看,事件发生后,侯先生夫妇除了求助于媒体机构之外,甚至都已遗忘了其他社会机构和公共卫生部门的存在,他们为什么会“忘记”?是因为维权成本过高,还是对通才类似机构护得救济的可能性并不期望?这些问题,恐怕是所有消费者心中的疑虑。(作者:唐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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