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文娟曾因举报而遭报复。王义杰摄
 高检院举报中心网址:http://jubao.spp.gov.cn
记者日前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目前检察机关侦破的案件中,有60%的线索来源于举报。然而,由于相关法律的缺失,国家为举报人提供的保护——尤其是事前保护,近乎为零。
河北省原省委书记程维高落马后,举报人郭光允仍然受到死亡威胁;吕净一举报河南省平顶山市原政法委书记李长河后,先是被免职,接着因“涉嫌挪用公款”被刑事拘留,后又遭行刺造成重伤,妻子则被刺身亡……一桩桩惨案接连发生在举报人身上。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统计,全国每年发生的证人、举报人致残、致死案件从上世纪90年代每年不足500件上升到现在每年1200多件。
“每一个举报人,都是‘时代的良心’,对举报人的每一次报复,都是对社会正义的一次打击。”最高人民检察院控告检察厅举报工作处副处长白会民在接受采访时对记者说:“很多本想举报的人因为看到了举报人的‘下场’而放弃举报,这让整个社会产生了强烈的道德挫败感。”
据白会民介绍说,检察机关接到的举报中,有60%的举报人与其所举报的人或事没有利益冲突。
“就像李文娟举报的初衷一样,并非因为个人恩怨。”白会民表达了他的担忧,“如果举报人不能得到很好的保护,这60%的人很可能放弃举报,这会使线索资源大量流失,对检察工作十分不利。”
“目前,最高人民检察院正在酝酿举报人保护计划,我们一直在寻找最好的保护举报人的方法,并逐渐向更加合理靠拢。”白会民透露。
计划:推出系列举措,保护反腐“同盟军”
即将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第四次举报工作会议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讨论如何从源头上保护举报人,加强对举报人的事前、事中保护。
“保护举报人,首先提倡机制保护。这需要从机制、体制上进行完善,在机制建设上有所作为。”白会民介绍说,“高检院计划在各级检察机关成立举报线索评估领导小组。评估领导小组由院领导和举报中心负责人组成,根据案件需要,吸收反贪、渎检部门领导参加,目的是加强处理举报线索的效率。同时,加大力度,积极查处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案件,保护群众举报的积极性,保护好‘同盟军’,做到对我们应该掌握的线索全部能够掌握,已经掌握的线索得到及时、彻底的处理。”
白会民还透露,高检院将建立举报责任追究机制,加强对泄密者的责任追究,发现泄密就坚决惩处。同时将明确举报中心的调查启动权和处分建议权,使举报处理过程中发生的违纪问题能够得到及时处理;此次举报人工作会议还将丰富现有举报工作规定的内容,尤其对人民群众关心的举报奖励等作出详细规定,希望通过这一系列机制的建立,给予举报人切实的保护,激发群众举报的积极性。
保密本身就是对举报人最好的保护。在“保密”问题上,高检院进行着有益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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